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

26B 故事



集福消災之道
(二十六)


見人之得,如己之得;見人之失,如己之失。


故事:

薛瑗做燕國宰相的時候,不能夠以平等心來待人處事,而且還妒忌他人有所得,喜歡別人有所失,不肯為燕國推薦賢能之士;並且還嫉妒妨礙他們,使他們不能為燕王所用。結果薛瑗的一個兒子死在監獄裡面,其餘的兒子也全都變成了殘廢。公明子皋就將中誡經傳授給薛瑗,看經聞法之後,薛瑗非常後悔以往自己的所作所為,發誓受持力行中誡經的教誨,最後僅保住了一個孩子。

【嘉言】

明朝的蓮池大師曾說:「人對於這個世間財色名利境界的誘惑,每個人對於抵擋這種誘惑的定力多不一樣,現在我就用比喻來加以說明。譬如這裡有堆火,火的旁邊放著五種不同的東西。第一種東西像是乾草一樣,才碰到了火,就燒起來了。第二種東西像木頭一樣,只要用風吹它一下,也就著火燒起來了。第三種像鐵一樣,燒不動,但是燒久了,也就熔化了。第四種像水一樣,不但不能燒,反而能夠把火給滅掉;但是如果把水放進鍋子裡煮,還是會被火給燒開了啊!第五種東西就像虛空一樣,要知道虛空中無物可燒,任火怎麼的燒,它還是像虛空一樣如如不動啊!而且火燒著燒著,燒久了也就自己熄滅了啊!」所以要使心平等的人,應該要作如是的觀察啊!

節錄自:
集福消災之道—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(卷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