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

52B 故事




集福消災之道
(五十二)


虐下取功。


故事一:

唐玄宗的時候,由於生活奢侈,宮廷的開銷愈來愈大,經費不敷使用,玄宗又不願意從旁的地方勻支補充;這時候戶部員外即王,知道皇上的意思,於是就加重稅賦,增加百姓納稅的負擔,每年多收了額外的稅錢,達百億萬之多,儲藏在國庫裡面供皇上使用;皇上因此以為王真有才幹,能夠使國家富裕,就特別提拔他擔任京畿採訪使的職位;不久之後,又升他為戶部侍郎京兆尹;然而朝廷內外的官員,和民間百姓,對王的所作所為,都感到十分的怨嘆;沒多久,王因為弟弟犯了重罪而受到牽連,被皇上賜死。

故事二:

宋朝的王韶,建議皇上開闢熙河,因而殺了不少人,積功升到樞密使的職位;他又曾故意殺害投降宋朝的羌人,不論老幼,都砍下他們的首級;並且還想辦法,使他的鄉親能夠冒領功績而得到了官爵。王韶到了晚年的時候,對這件事情感到十分的後悔,就向許多長老們請教因果報應的道理。長老們都說:「以王法殺人,就像舟船行過,壓死螺螄蚌殼一樣,自然是無心的過失啊!」惟有刁景純則說道:「只怕打不過自己的心啊!若是打得過,自然也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啊!」王韶聽了之後,內心更是感到恐懼;後來他的背上生出了毒瘡,而且經常的呼喊著:「我看到有好多斷頭斷腳的人,來向我索命啊!」結果他的胸部穿了一個大洞而死,長子吐血而死;另外一個兒子因為犯法而被砍頭,王韶的一家,就此而滅門了。

節錄自:
集福消災之道—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(卷二)